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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媒系“强技能,自信成就梦想”技能之星评选活动方案

作者: 日期:2015-04-21 12:23:58 人气: 加入收藏

一、活动目的

为了帮助同学们成就自信,确立长远学习目标,共同营造积极向上、快乐愉悦、自主学习的良好专业学习氛围,让学生们有更好的舞台展示自己的风采,从而提高我系学生学习专业的兴趣和积极性,结合我系专业特点和学生具体情况,经研究,决定在我系范围内开展“强技能,自信成就梦想”活动。通过开展“强技能,自信成就梦想”为主题的技能之星评选活动,让学生对未来前景憧憬规划。

二、组织领导

成立文化传媒系“强专业,自信成就梦想”技能之星评选活动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

组  长:刘智平        副组长:朱晓虹  胡茂胜

成 员:汪淑霞、李华、董君、丁好、荣飞、张排排、周佳、田歌、张美杰、王娟、吴晓莉、陈东、张全山、宗乐英、刘丹。

三、活动范围及安排

1、参赛范围:文化传媒系在校全体学生;

2、召开相关人员会议,部署和发动学生参加文化传媒系“强技能,自信成就梦想”技能之星评选活动;

四、竞赛办法

1、竞赛设置:分设钢琴、声乐、舞蹈三个专业分别进行比赛;

2、竞赛内容:参加钢琴、声乐和舞蹈学生分别自选一首曲目和舞蹈,体裁不限,切合主题,内容积极向上,具有时代气息,体现当代大学生风采;
    3、参赛学生自带mp3或U盘伴奏带,自选曲目时间为3--5分钟。

4、参赛学生思想重视,在比赛中富有一定的表演能力。

5、竞赛分为预赛和决赛,预赛由各舞蹈、声乐、舞蹈专业教师组织推荐报名的学生中进行,从参加预赛选手分选钢琴、声乐、舞蹈各20名选手参加决赛。

6、参赛选手到会场后在签到处签到,比赛正式开始后15分钟不到者视为弃权 。

7、技能之星评选活动评委由我系相关的专业老师担任。

五、比赛时间、地点

1、初赛时间:2014年12月16日,地点:A801;

2、决赛时间:2014年12月23日,地点:A812;

六、奖项设置及展示

1、本次技能比赛共设30个奖项,其中“钢琴之星”、“声乐之星”、“舞蹈之星”各十名;

2、获得奖项的选手分别获得“钢琴之星”、“声乐之星”、“舞蹈之星”证书和奖品;

3、设立文化传媒系技能之星专栏,将30名获得钢琴、声乐、舞蹈之星的学生,用表演的艺术照片刊登在艺术专栏中。

七、工作要求

1、宣传工作。为了掀起在校学生勤学苦练技能的热潮,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水平,各班主任和专业任课教师要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激发广大学生积极参与。

2、注重效果。各班主任和专业任课教师要切实把各班级的专业技能优秀学生推选出来,通过树立技能之星,为全系学生树立榜样,让学生通过专业学习,提升自身职业技能综合素质,通过比赛,将良好的技能训练落实到日常专业学习中,苦练专业技能,人人争当艺术技能之星。

 

 

文化传媒系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

文化传媒系“强技能,自信成就梦想”技能之星评选活动

评分办法

一、具体要求:参赛以技术性和艺术性并重;评分细采取十分制,计算分值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累加后求平均值即为选手评委得分。

二、评分细则

1、曲目内容:健康向上,富有时代特色、青春气息,旋律优美,感染力强。(1分)

2、表演技术:音准、音质、音色、节奏、强弱、技巧。(3分)

3、表演技巧,姿势状态,方法科学准确,曲目难度。(1分)

4、表演艺术性:选手对作品理解程度,作品风格的掌握,情感的抒发及音乐形象的塑造,艺术效果和感染力(3分)

5、舞台形象:服装、形象气质、精神风貌、作品风格协调(1分)

6、曲目选择:个人演奏3-5分钟,组合、集体限定4-6分钟,人员不超过4人。(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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